為了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,著力打造鄂爾多斯機場的窗口形象,為旅客營造更加溫馨、舒適、現(xiàn)代的候機環(huán)境,圍繞“心服務 馨體驗”服務主題,結合鄂爾多斯機場的實際情況,鄂爾多斯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、鄂爾多斯機場旅客服務促進委員會,重新修訂了鄂爾多斯機場旅客服務承諾,最新的服務承諾涉及機場員工服務、航站樓設施、地面交通服務、客票服務、值機服務、安檢服務、聯(lián)檢服務、特色服務、特別關愛服務等16項服務承諾,并向社會公布,接受社會各界的監(jiān)督。
第一項:機場員工服務
1.全體工作人員及各項服務工作遵循落實,首問責任、三米微笑、文明用語、掛牌上崗;
2.全體工作人員100%響應旅客問詢,積極、主動、熱情、耐心的幫助旅客解決問題;
第二項:航站樓設施
3. 自助值機設備排隊等候時間不超過3分鐘;
4. 航站樓行李手推車完好率100%,免費使用;
5. 免費為旅客提供移動電話繳費站、手機充電、ATM取款機,以及符合國家衛(wèi)生標準的冷、熱飲用水;
6. 公用電話,市內3分鐘免費。
第三項:地面交通服務
7. 鄂爾多斯機場往返東勝市區(qū)的機場大巴發(fā)車時間間隔不超過45分鐘/班次;往返伊金霍洛旗、康巴什的公交車時間間隔不超過40分鐘/班次;
8. 95%社會車輛進出停車樓(場)的排隊等待時間不超過3分鐘。停車樓(場)為旅客提供安全、便捷的停車環(huán)境;
9. 機場引進運政部門對運營出租車進行監(jiān)督、管理;
第四項:客票服務
10. 機場售票處為旅客提供機票查詢、銷售及候補服務,協(xié)助旅客進行客票的變更、轉簽等服務;
第五項:值機服務
11. 辦理乘機手續(xù)過程中,在保證飛機平衡安全的情況下,滿足旅客對座位的個性化要求(聯(lián)合航空除外);
12. 95%國內普通艙旅客等候及辦理乘機手續(xù)的時間不超過8分鐘;95%的乘坐聯(lián)合航空航班國內普通艙旅客等候辦理乘機手續(xù)時間不超過10分鐘;
13. 95%國際旅客辦理乘機手續(xù)的時間不超過10分;
14. 95%的頭等艙、公務(商務)艙旅客等候及辦理乘機手續(xù)時間不超過5分鐘。
第六項:問詢與投訴處理服務
15. 提供24小時機場客戶服務熱線:
16. 最早至最晚航班在出發(fā)大廳、迎客大廳提供問詢服務;
17. 24小時X 7天受理旅客投訴:接到旅客投訴立即受理,1個工作日內與旅客聯(lián)系,7個工作日內給予旅客處理方案;
第七項:安檢服務
18. 安全檢查人員在對旅客進行人身檢查時,主動為旅客提供“轉身服務”。
第八項:行李提取服務
19. 進港航班第一件行李在旅客到達行李提取處15分鐘內交付,最后一件行李在40分鐘內交付完畢。
第九項:不正常航班服務
20. 航班延誤超過30分鐘,每隔30分鐘向旅客播報一次航班動態(tài)信息和計劃起飛時間,并協(xié)調航空公司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提供相應服務;
21. 大面積航班延誤期間,機場通過航班信息顯示屏,航站樓廣播等渠道,每隔15分鐘向旅客發(fā)布航班動態(tài)信息及機場運行保障情況。
第十項:特色服務
22. 身著民族特色服飾的“好安達”流動服務大使,提供問詢、導乘、青年志愿者等服務;
23. 航站樓內提供免費無線上網(wǎng)服務(WI-FI);
24. 隔離區(qū)內提供免費上網(wǎng)體驗區(qū);
25. 為母嬰、兒童旅客免費提供母嬰休息室、嬰兒車、兒童娛樂區(qū);
26. 提供失物招領服務。
第十一項:特別關愛服務
27. 為老、弱、病、殘、孕、無成人陪伴兒童以及無人陪老人提供特別關愛服務,(具體包括提供免費輪椅、協(xié)助行李搬運、協(xié)助優(yōu)先辦理乘機手續(xù)、優(yōu)先登機等服務)。
第十二項:商業(yè)及餐飲服務
28. 航站樓商業(yè)及餐飲做到100%明碼標價、貨真價實、誠信經(jīng)營、文明服務,;
29. 餐飲、零售品牌專營店及日常必需商品(除特殊商品)與同等場地同等商家同質同價;
30. 零售商品,在不影響下次銷售的情況下,憑購物票據(jù)7天內無理由退貨、換貨;
31. 如遇大面積延誤,餐飲服務的營業(yè)時間與航班時刻同步,為夜間最后一個航班提供“守底服務”。
第十三項:貴賓服務
32. 為貴賓旅客提供尊貴高雅、舒適快捷的專屬貴賓服務體驗;
第十四項:貨運服務
33. 機場國內貨站出港航班收貨截止時間:為航班預計落地時間前90分鐘;
34. 提供進出港貨物實時電話查詢服務,不正常貨物按照貨主要求時間答復查詢進度或結果;
35. 國內鮮活、急件、快件貨物入庫后1小時內通知客戶提貨,國內航班普通貨物入庫后2小時內發(fā)出提貨通知;
36. 受理貨主提貨業(yè)務后,貨主等候提后時間不超過30分鐘。
第十五項:警務服務
37. 機場公安分局實行文明執(zhí)法,使用文明用語,接到警情或求助,5分鐘內到達現(xiàn)場處理。
第十六項:聯(lián)檢服務
38. 95%以上的旅客等候辦理邊防檢查手續(xù)不超過25分鐘;
39.95%的旅客出入境海關等候時間≤10分鐘(需進一步檢查的除外);
40. 95%的旅客出入境檢驗檢疫等待時間≤5(需進一步檢查或國家行政機關啟動防疫預案的情況除外)。